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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4 06:35:36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家里有老人去世的,往往会留下一部分的遗产,例如说房产存折或者是汽车等等,这些都是属于遗产的一部分,而我们最看重的往往是房产等价值比较大的物品,需要对房产进行一个继承,那么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如果家里有老人去世的,往往会留下一部分的遗产,例如说房产存折或者是汽车等等,这些都是属于遗产的一部分,而我们最看重的往往是房产等价值比较大的物品,需要对房产进行一个继承,那么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

  对于遗产分配,继承人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将遗产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近两年,涉及房产的继承纠纷日益增多。一般情况下,如果有遗嘱继承,优先遗嘱继承。但是遗嘱不能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而且在遗嘱中对他人财产处置的部分视为无效。由法院查清遗产及继承人的情况,根据事实进行判决。根据判决,房屋登记部门也可以转移遗产的登记。若没有老人生前没有做出遗嘱,那么根据法律须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对于房产分配,如继承人都不想要的,由法院评估、拍卖,在继承人之间分配价款;如有继承人想要的,要按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价款。

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

  二、房产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房产继承的公证材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的相关知识,对于房产的继承来说,法院在分割的时候会考虑相关的一个因素去进行分割。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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