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抵押担保 > 房产抵押 > 房产二次抵押的材料

房产二次抵押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19:01:57 人浏览

导读:

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都会有点疑问,房产二次抵押是什么;简单来说,在个人在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贷一笔资金后,再次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么房产二次抵押的材料是哪些呢?要具备哪些条件,登记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都会有点疑问,房产二次抵押是什么;简单来说,在个人在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贷一笔资金后,再次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么房产二次抵押的材料是哪些呢?要具备哪些条件,登记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一、房产二次抵押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登记表。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房产抵押合同需进行公证。

  3、房屋产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4、房屋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5、一次抵押的合同以及借款合同。

  二、房产二次抵押应具备的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必须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经办妥,并且该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并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利润。

  三、房产二次抵押登记流程

  1、经办行已按审批要求作为第1顺位抵押权人办妥房产抵押登记并取得房产他项权证。

  2、担保公司与抵押人、借款人、经办行达成二次抵押登记意向后,应准备以下材料:

  抵押人所提供的出具给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担保公司向经办行出具的《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银行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其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

  看来这里,你也清楚了房产二次抵押申请对于申请方的资格认定是很严格的,毕竟贷款对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事情,自然要谨慎为好;因此这种知识我们要了解知道的,日后可能也会用的到。好了以上就是房产二次抵押的材料的相关内容了,谢谢你的浏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