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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山地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13:19:38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很多人对拆迁补偿事项都是一知半解,不同的用途的土地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都会对补偿产生影响,拆迁补偿金额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确定的。更多关于国家征用山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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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征用山地补偿标准

  山地征用国家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土地征用的特点和定义如何

  土地征用亦称“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兴建厂矿、铁路、公路、港口、水利、国防工程等建设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家使用的一项措施”。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征收土地时,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从此,被征用者即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被征收土地属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土地征收的主要特征是:(1)具有强制性。(2)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即由集体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3)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按规定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来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具体程序是:申请选址、协商征地及安置方案、核定用地面积以及划拨土地等四个步骤。

  三、土地征用原则有哪些

  国家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二)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四)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如果被拆迁人的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受损,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权益。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国家征用山地补偿标准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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