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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6 14:05:42 人浏览

导读:

公租房是属于政府进行补贴资助的一类房屋,因此对于公租房的居住人员的审核也是较为严格的,只有满足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才能够居住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公租房是属于政府进行补贴资助的一类房屋,因此对于公租房的居住人员的审核也是较为严格的,只有满足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才能够居住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二、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特别提示: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三、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是必须要按照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来进行的,才能确保申请好。好了以上就是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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