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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法律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3 12:07:54 人浏览

导读:

征收拆迁是指被征收人需要在合理的期限内办理原来的土地,征收机关对征收人予以一定的补偿,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的阻碍,征收机关有时候往往不能顺利的完成征收,索性进行强拆,造成一系列纠纷,那么强制拆迁法律有何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征收拆迁是指被征收人需要在合理的期限内办理原来的土地,征收机关对征收人予以一定的补偿,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的阻碍,征收机关有时候往往不能顺利的完成征收,索性进行强拆,造成一系列纠纷,那么强制拆迁法律有何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强制拆迁法律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锦涛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不一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应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了。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二、对于强拆事件的禁止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既然如此,任何人要征收住户的房屋都必须得到住户的同意,实行公平交易,从住户的手中把房子买去,如此一来,建设方就拥有了房屋的产权,想怎么拆就怎么拆,压根儿就不存在强制拆迁的问题啦。现在的情形根本就不是这样,某些地方政府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没有与住户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地强行拆除住户的房屋,这是典型的侵犯私人财产,无疑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建言全国人大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北大5名法学学者举行座谈会,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这表明《拆迁条列》即将得到修改,的确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不管《拆迁条列》如何修改,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做到“又好又快”,能够切实保证不再发生被拆迁户“自焚”的悲剧。

  三、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强拆的紧急通知是怎样的

  2011年9月9日电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必须慎用强制手段,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以自杀相威胁等极端行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一般应当停止执行或首先要确保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对于国人来说,拆迁往往意味着发家致富,但是有些被征收人为了使利益最大化等其它原因,不愿意接受征收机关的补偿费用而导致人身、财产的损害,针对这些事件我国有关机关已做出有关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强制拆迁法律有何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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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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