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强拆程序有何规定
导读:
随着人口的增多,平均居住面积逐渐在减少,人们的居住环境也变得更加拥挤,所以有很多违章建筑产生,不仅侵占他人利益,也是有安全隐患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拆除,那么违建强拆程序有何规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将违章建筑相关事由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审核后,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除以下几种情况的,违建房屋就要拆除。
(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当初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比如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处于这种情况中的农户房屋,可以保留。
(3)农户家庭条件确实贫困,只有这一处房屋、并且这处房屋虽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但只要农户的房屋面积不大,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这种违规房屋就会被保留,无需拆除。
(4)只要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筑物的所在之处没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能拆除。
(5)国家鼓励农村的工业发展,因此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些“三无厂房”,即没有相关土地证明或其他证件的仓库用房,可以暂缓拆迁,厂房负责人可以在此期间去有关部门补齐相应的手续,厂房就可免于拆迁,并可继续使用。
1、若拆除程序合法的,建筑拆除后仍有利用价值的建筑材料等要归还给被拆迁人。也就是说,对于这部分除了拆除过程中的正常损耗,拆迁人无权任意处置。若其侵犯了被拆迁人的这部分财产权利,仍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对于屋内的财产,拆迁人应当在实施强拆之前通知被拆迁人搬出,或者由其搬离、妥善保管。若其未采取有效的保管措施或者处理不当致使物品损毁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若拆除程序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在确认违法后,可申请行政赔偿。这里小编提示大家,若厂房是违法建筑的,通常情况下因拆违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及相关的搬迁费用等难以认定为是拆除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故被拆迁人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违建强拆程序有何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于违章建筑是要先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的,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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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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