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谁
导读:
有的地方由于严重影响到市容市貌,或者是制约当地地区的发展,所以说需要进行一个强制拆迁,那么强制拆迁他执法的时候,相应的执法主体是谁呢?一般来说,强制拆迁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当地的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来实施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谁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知,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其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就强拆房屋,那就是违法强拆,如果经过了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则承担强拆法律责任的就是市、县人民政府。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强制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没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
2、通过法各种律途,依法请求赔偿。径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可以申请行政裁决、诉讼、民事诉讼、要求组织听证会等等,合法方式处理纠纷。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谁的相关知识,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一般来说都是当地的人民政府,只有人民政府才有这个权利去进行一个强制拆迁。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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