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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房屋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19 21:33:0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城市因建设的原因,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征收拆迁房屋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那么房屋强拆的法定流程有什么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强拆房屋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在我国城市因建设的原因,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征收拆迁房屋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那么房屋强拆的法定流程有什么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强拆房屋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拆迁协商办法有何规定

  1、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一定注意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在满天要价。

  2 避免对抗性的拆迁补偿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

  3、作为被拆迁人最好不要接受拆迁人第一次拆迁补偿报价,除非你拿到了一份合法的、完整的评估报告。

  如果不假思索的就答应对方的第一次报价,这种做法通常会让对方产生两种反应:我们本来可以做的更好,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4、学会在接受拆迁人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条件时感到意外,如果我们的被拆迁人能够读懂拆迁评估报告,就要是这对里面的一些项目学会感到意外,在你表示有些意外后,对方通常会做出一些让步。如果你不表示意外,对方通常会拆迁人变得更加强硬。

  5、拆迁谈判中“钳子策略”的使用

  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到具体的补偿项目上比如自建面积的测量与补偿等,千万不要在意补偿总额,也不要用百分比的方式进行补偿谈判。

  在我国城市因建设的原因,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征收拆迁房屋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那么房屋强拆的法定流程有什么规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二、强拆房屋流程是怎样的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根据《裁决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三、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对于拆迁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来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强拆房屋流程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房屋进行合法的强制拆迁时,拆迁的程序包括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搬迁的就正式实施强制搬迁、强拆时找相关人员进行见证。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快车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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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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