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评估大约会评估几次
导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需要进行评估,相关评估机构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那么动迁评估大约会评估几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动迁评估几次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1、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3、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房屋拆迁评估费由评估的拆迁当事人承担。评估报告被鉴定为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且拆迁人委托其他估价机构重新评估的,原估价机构应当将评估费用退还委托人。
房屋拆迁评估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的,鉴定费由出具该评估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评估报告合法、规范、合理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评估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房地资源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动迁评估需要评估几次,只是在法律中规范了评估机构的行为,在评估时需要考量房屋的各方面因素。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动迁评估大约会评估几次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房屋拆迁成为热议话题,也滋生了所谓的"拆二代"一族。我国现行法规并没有针对农村房屋拆迁评估作出具体规定,但是没有规定并不等于农村房屋拆迁不予
对房屋进行征拆迁的时候,要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房屋的价值然后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房屋拆迁评估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评估价格如何确定?房屋拆迁评
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对被拆迁房屋的估价程序的评估前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收集估价所需的资料和实地查看估价对象。一、明确估价
棚户区的改造房屋,房屋五证齐全的可以进行出售交易。棚户区改造房屋属于安置房性质,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购买出售,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棚户区改造房屋由于无法进行过
征地拆迁办属于房屋征收联动部门,由政府设立。征地拆迁办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
拆迁安置房到手一年可以取得完整产权的能办房产证,反之不能。当事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安置协议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手续齐全的15-30个工作日可以完成登
征地拆迁中,有效利用听证进行维权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举行听证维护自己的利益,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对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
解除安置房买卖的条件如下:1、约定解除。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3、违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