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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诉讼怎么调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20:33:09 人浏览

导读:

在城市用地不断扩张的情况下,房屋拆迁成为热点话题。当自家房屋面临拆迁时,我们是可以拿到政府补偿的。但是如果对于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不满意,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都是解决途径,但是大家知道拆迁安置诉讼怎么调解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学习一下。

  在城市用地不断扩张的情况下,房屋拆迁成为热点话题。当自家房屋面临拆迁时,我们是可以拿到政府补偿的。但是如果对于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不满意,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都是解决途径,但是大家知道拆迁安置诉讼怎么调解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学习一下。

  一、拆迁安置诉讼能否调解

  拆迁安置诉讼能调解。拆迁安置补偿裁决虽然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但确定的是民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民事权利义务,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自由处分的。而这种处分对国家利益没有丝毫影响。从拆迁补偿裁决案件的性质看,适合于调解。

  二、调解的意义

  拆迁补偿裁决案件如果简单地以判决方式结案,当事人不可能服判息诉,矛盾依然得不到解决,导致当事人缠诉、上访等情况的出现,还会影响拆迁活动的正常进行。若以调解方式结案,则案结事了,既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行政争议,达到了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目的;又化解了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满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要求,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拆迁安置如何调解

  1、调解申请。指拆迁安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拆迁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拆迁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拆迁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拆迁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补偿合同等。

  4、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刻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

  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拆迁安置当然可以调解,以上说明对“拆迁安置诉讼怎么调解”做出了很好的解答。调解先行原则一直是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减轻双方当事人讼累、节约社会资源的手段。因此拆迁安置纠纷,政府是提倡通过调解解决的。大家在调解过程中,要敢于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若调解不成也可以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如果大家对于拆迁安置其他救济途径感兴趣,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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