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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09:03:31 人浏览

导读: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有效规定的情形就是有效的,不过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需要过了一定的七星才可以对外出售。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有效规定的情形就是有效的,不过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需要过了一定的七星才可以对外出售。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有效,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二、相关案例

  1、案例分析

  张某与李某、吴某于2010年5月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吴某自愿将坐落上海市浦东新区某路某弄某号某室拆迁安置房屋转让给原告,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价格为100万元;张某按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李某、吴某房款,李某、吴某出具收条并捺印,同时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物业管理费发票、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初装费、燃气设施安装费等材料交给原告。同时,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张某入住系争房屋。后2013年年底张某联系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李某、吴某却称当初是向张某借款100万元,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也是被逼签的,只是作为担保,因为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便向他们提供动拆迁协议、电费、燃气费、水费等各种交费证明原件。而其他被安置的三个人表示拆迁分得多套房屋,该套只是同小区其中一套,又称拆迁事宜一直系李某、吴某办理,出售的事情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现张某主张协助办理过户义务,而李某等人起诉张某要求法院确认购房合同无效,返回房屋。

  2、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有效,支持张某诉求,判决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驳回了李某等人的诉求。

  3、律师分析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时,因为尚未领取房产证,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就为日后纠纷产生留下隐患,而加上房价飞涨,不断出现卖房人变卦,买房人起诉的情况。对此,资深房地产律师表示,本案也是比较典型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纠纷。就本案而言,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吴某签订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认定合同效力应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而上海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被允许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的政策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但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因借款被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是否有效?

  本案中借款事宜没有证据证明,且也没有被胁迫的证据。对其主张的事实,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与之相反张某却有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银行转账记录,又有出具收据,并实际交付占有使用,持有拆迁安置房的原始材料,这一系列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说明拆迁安置房买卖的事实。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的全部内容。拆迁安置房屋的性质刚建好的时候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有差别的,所以一开始不能够进行买卖。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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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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