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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需要告知当事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8 10:06:12 人浏览

导读:

拆迁工作一定是经过长期准备才能最后实施的,保障好被拆迁方的知情权是必须的要求。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拆迁需要告知当事人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迁工作一定是经过长期准备才能最后实施的,保障好被拆迁方的知情权是必须的要求。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拆迁需要告知当事人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拆迁需要告知当事人吗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采取强制拆迁行为的,强制拆迁人需要告知被拆迁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被拆迁人要求听证的,就需要进行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强制拆迁法律程序怎么走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三、拆迁公告要有什么内容

  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拆除的方式和时间;对公告陈述事实不服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的救济权利和期限,作出公告的主体、日期、红章等,并且公告应当保证当事人可以知道,公告时间也不能过短。

  催告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履行的程序。如果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了拆除决定,行政机关就无需再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了。而且,催告是要送达当事人的。从四十四规定看,公告是在行政机关决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可否理解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拆除决定,行政机关作出了强制拆除决定的)”,才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需要告知当事人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拆迁必须做好公示工作,否则程序就有瑕疵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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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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