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法规是怎样
导读:
政府需要征收人们的地的时候,需要根据征地拆迁的规定来征收,拆迁的法规明确规定了征地的内容,即使是政府单位,也要根据法规来进行处理征地问题,那么征地拆迁法规是怎样?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1、国家征地拆迁的法规有:《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2、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土地管理法》第47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根据《安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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