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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关拆迁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4 10:36:35 人浏览

导读:

拆迁以后如果没有对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就很可能造成别人居无定所,这肯定是不行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物权法关拆迁有哪些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迁以后如果没有对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就很可能造成别人居无定所,这肯定是不行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物权法关拆迁有哪些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物权法关拆迁有哪些规定

  一是房屋拆迁征地的前提条件。按照宪法,包括物权法(草案)也是这样规定的。拆迁、征地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拆?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征?前提都是为了公共利益。

  二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标准。这也是发生纠纷最多的问题。实践当中,从执行的结果来看,有很多地方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都比较低,这个比较低,是根据现有规定来讲的比较低。比如国务院曾经搞过拆迁管理,他们讲的是城镇拆迁的条件。补偿应该怎么赔、怎么补。

  二、物权法是怎么规定强制拆迁

  (一)《物权法》强调房屋拆迁的强制性

  《物权法》规定的是征收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房屋拆迁有所不同。《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是以国家为主体,带有强制性。

  而在《条例》中所规定的拆迁是由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作为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原来的房屋拆迁是介于征收和自由交易之间的“特殊性交易行为”,处于一个模糊的法律中间地带。因此,《物权法》出台后对房屋拆迁给予了新的定位,强调了房屋拆迁的强制性。

  (二)《物权法》使房屋拆迁工作“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加以规定,或者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而现行房屋拆迁法律体系是以《条例》为最高依据。因此在《物权法》出台前很多社会人士认为房屋拆迁“违宪”,《物权法》填补了房屋拆迁在法律层次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房屋拆迁法律法规体系。

  三、强制拆迁时的程序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权法关拆迁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所有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拆迁必须要对他补偿。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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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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