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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的拆迁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1 16:39:06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违章建筑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是不会给予补偿的。因此在进行拆迁之前,就需要对该建筑进行审查,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才能开始拆迁。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违章建筑的拆迁流程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根据我国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违章建筑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是不会给予补偿的。因此在进行拆迁之前,就需要对该建筑进行审查,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才能开始拆迁。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违章建筑的拆迁流程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违章建筑的拆迁流程是什么

  依据我国《城乡规范法》的规定,违章的建筑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违建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拆迁,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二、违章建筑的拆迁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之所以要看是否是违章建筑,是因为有的违章建筑是可以补正成为合法建筑的,而合法建筑是需要对其进行补偿的。好了以上就是违章建筑的拆迁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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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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