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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13:02:33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可能听说过拆二代,就是通过拆迁获得赔偿变得有钱的一代,他们一般都是家里具有很多房子被政府进行拆迁,从而得到一笔补偿。那么对于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可能听说过拆二代,就是通过拆迁获得赔偿变得有钱的一代,他们一般都是家里具有很多房子被政府进行拆迁,从而得到一笔补偿。那么对于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不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拆迁行为是违反的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内容

  1、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2、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3、必须公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4、期限作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三、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在我国相应的法律里有着明确规定,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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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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