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报关商检 > 商检流程 > 商检备案流程 > 出境货物报检范围是什么?

出境货物报检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9 10:13:25 人浏览

导读:

出境货物报检范围如下。(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痪机构)检验检疫的;(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捡疫的;(4)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

  出境货物报检范围如下。

  (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痪机构)检验检疫的;

  (2) 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捡疫的;

  (4) 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5) 装运出境易腐变质食抓、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6) 装我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的检疫;

  (7) 出境危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8) 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商品;

  (9) 委托检验检疫的业务:

  (10) 对外贸易关系人中请的鉴定业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