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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海关税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1 17:50:24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是一个国际化的社会,我们国家和国外的贸易非常频繁,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购买一些进口的产品,对于女性而言,一些进口的化妆品、鞋包等会购买的比较多,有些人会选择直接从海外购买,我们都知道,从海外购物的话是需要缴纳关税的,那么包包海关税怎么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在是一个国际化的社会,我们国家和国外的贸易非常频繁,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购买一些进口的产品,对于女性而言,一些进口的化妆品、鞋包等会购买的比较多,有些人会选择直接从海外购买,我们都知道,从海外购物的话是需要缴纳关税的,那么包包海关税怎么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包包海关税怎么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

  二、海关税费的相关知识

  1、关于海关征收税,费的种类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税费,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列为反倾销货物的征收反倾销税;逾期纳税货物征收滞纳金;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按规定征收监管手续费;对超出规定期限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货物征收滞报金;对暂时进出口货物或根据有关规定征收保证金的征收保证金。

  2、海关税费的补征和追征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

  3、纳税期限及强制措施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如不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应按日期加付欠缴税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仍未履行纳税义务的,海关将实施下列强制措施:海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或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或扣留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或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进口关税可以抵扣吗

  关税不能抵扣。进口关税应当计入进口材料成本,不能抵扣,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进口货物海关代征的关税也是不能抵扣的,只能抵扣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1、根据《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32号)的规定:

  (1)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据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

  (2)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包包海关税怎么算等知识,由此可见,海关税按照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的计算公式来确定税额,个人和企业进口包包的计算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我们可以咨询一下海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来缴纳税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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