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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一缓再缓案
    ,再将本次犯罪所判刑期与上次所判处的刑期合并执行。潘某某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我为其提供刑事法律辩护服务,且提出了其不想实刑的想法。经过阅卷发现,因其已经有两次缓刑记录,不仅仅在缓刑考验期有漏罪,还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无论如何都得撤销全部缓刑,合并执行的。委托人非常着急,这么一来肯定实刑了。后来通过阅卷,我发现了本次犯罪的定案证据---(关于认定涉案药片为假药的鉴定意见)存在严重的瑕疵,经过跟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多次沟通,最终审判机关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潘某某缓刑。】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吉04**刑初***号公诉机关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潘**,男,198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20***************,汉族,吉林省辉南县人,小学文化,无职业,住吉林省辉南县************。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又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3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同年7月13日、同年8月8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刘*,吉林辽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以东辽检刑诉〔20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犯销售假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3年8月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潘**、***、**、***、***、**及辩护人刘敏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分别于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上线***(已判刑)进购所谓的“特效痛风药”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期间,***销售金额7630元、**销售金额1310元、**销售金额3460元、***销售金额4875元、***销售金额1450元、潘**销售金额4237元、***销售金额2090元。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七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同案人***的供述、证人**等人的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潘**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上述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潘**拘役二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一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潘**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无证据向法庭提供。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辩护人对本案涉案药片是否属于假药持不同意见,1.涉案的5种药片来源于药店,将其组合后仍属于真药,不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于2022年6月8日和2023年6月29日出具两份认定函,其中认定假药的根据不同,5种药品组成的“特效痛风药”不符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2.因涉案药片是真药,其主治功能和适应症也没有超过治疗痛风所规定的范围,除自身副作用外并没有对人体造成其他危害;3.潘**最初购药也是为了自己服用,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又缺乏法律常识, 对涉案药片是否属于假药没有辨别能力;4.即使罪名成立,潘**是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情形,撤销缓刑合并执行后,仍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仍可适用缓刑。综上,即使构成销售假药罪,潘**涉案的事实、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本院认为,被告人***、潘**、***、**、***、***、**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潘**的辩护人提出的其销售的“特效痛风药”不属于假药的辩护意见,经查,***私自将从药店购入的几种药物配制并包装成“特效痛风药”并进行销售,销售对象包括本案的七名被告人,以上事实有被告人供述、同案人供述、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相互印证,并有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对于上述药品是否属于假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 款第二项、第四项及第三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假药、劣药,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原料、包装,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的,可以由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本案中,潘**等七人销售的“特效痛风药”均系从***处购入,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0日认定,***配制的“特效痛风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为假药,故在案证据能够证实潘**等人销售的“特效痛风药”为假药;虽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9日作出的关于对***灌装销售痛风药认定的函中所依据条款与该局2022年8月10日复函中依据条款不同,但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涉案药品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款之情形,两份认定函依据不同并不影响对涉案药品属假药的认定,同时,因***从***处购药后将药片碾碎灌装胶囊后销售,故对其销售的药品是否属于假药可依据2022年8月10日的复函直接认定,综上,辩护人提出的上述相关意见及潘**没有辨别能力的意见与本案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潘**、**在接到侦查机关口头传唤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应视为自动投案,到案后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潘**的销售行为发生在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期间,既属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同时又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综合考虑本案七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决定对七被告人适用缓刑。公诉机关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辩护人相关的辩护意见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二、撤销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2019)吉****刑初***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潘**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撤销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2023)吉****刑初**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潘**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三、被告人潘**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500元,与前犯开设赌场罪所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及犯故意伤害罪所判刑罚有期徒刑八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九、扣押在案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特效痛风药”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十、禁止被告人***、潘**、***、**、***、***、**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刘敏律师 刘敏律师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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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不予批准逮捕案
    关押的第五天其家属找到我,希望我能为刘某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接受委托之后,我及时安排了会见,同时也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刘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交易流水高达上百万,违法所得好几十万,无论是销售金额还是违法所得数额,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将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会并处罚金。如果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的销售金额来量刑肯定会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后,已经将销售金额数额较大修改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而现有的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标准。我便从这一点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再结合本地区内对同一类型犯罪的惩处力度,与办案机关反复沟通,最终在侦查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时间内,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被全部采纳,刘某某最终因不予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东辽检不予批捕[2023]**号东辽县公安局:你局于2023年**月**日以**公(刑)提捕字【2023】**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经本院审查认为:指控刘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其所涉嫌的犯罪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所以没有逮捕的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在三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本院。年月日(院印)【结束语】从被刑事拘留开始,犯罪嫌疑人和其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就有聘请律师的权利。侦查阶段并不是什么都不能做,反而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亲友和嫌疑人法律上的疑惑,还可以向办案机关及时跟踪提请批准逮捕的情况,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争取到公安直接取保或者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而取保。
    刘敏律师 刘敏律师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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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中的黄金救援37天
    天了,接受委托之后,立刻安排了会见,和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通过和办案人员的交流与李某某的多次会见,我及时发现了李某某可能不构成诈骗罪,或者说办案机关所掌握的能指控李某某构成诈骗罪的定罪证据存在不充分的情况。李某某通过别人的介绍,干起了帮别人发放小卡片的工作,小卡片上面有微信二维码,李某某会见的时候跟我说那个二维码具体是干什么的他不清楚,大概了解是类似同城交友性质的。李某某和上家即真正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并不认识,没有诈骗的故意也没和上家共同诈骗的合意,虽然获得了些许报酬,那也只是发放小卡片的劳动报酬。所以我立刻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指出我的当事人没有诈骗的故意,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我的当事人满足诈骗罪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的构成要件,所以指控我当事人涉嫌构成诈骗罪的证据不足,应当不予批准逮捕。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时间内,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我的当事人成功的被取保。龙山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龙山检不予批捕[2023]**号**公安局:你局于2023年**月**日以**公(刑)提捕字【2023】**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经本院审查认为:指控李某某涉嫌诈骗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在三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本院。年月日(院印)结束语:被公安抓走后,不管是家人还是朋友,一般心情是万分急切的。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律师,检验是否是真的律师,可以要求其出示律师证件。从被刑事拘留的当天开始计算最长的黄金救援时间是37天,但是并不代表37天需要用完,一般公安机关刑拘之后的3天到5天,就会把卷宗材料移送检察院,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收到材料的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样这7天的时间是最长的时间,不代表一定要用完这7天。所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不仅可以解决亲友和嫌疑人法律上的疑惑,还可以向办案机关及时跟踪提请批准逮捕的情况,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争取到公安直接取保或者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而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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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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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罪辩护成功!看张田超律师如何为刑事被告人有效辩护!
    手续和更名过户。在整个房产交易过程中,冯某某以隋某某提供的材料中如果能有假离婚证可以更好交易。隋某某同意了,并向其支付了9800元“中介费”。后常某某夫妻二人、隋某某夫妻二人,在冯某某的协助下,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了房产买卖并办理更名过户。不久,公安机关在捣毁一假证制贩窝点时,将冯某某抓获。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常某某、隋某某双方房产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材料进行了梳理,发现其中不仅有隋某某夫妻二人假的离婚证,还有常某某假的户口本。并根据冯某某的陈述,将涉嫌购买假证的常某某、隋某某进行了刑事立案。公安机关认为,常某某在冯某某处购买假的户口本,已经涉嫌犯罪。后公诉机关指控常某某为顺利出售房产从冯某某处购买假户口本,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将案件起诉至法院。二、办案过程:1、在本案已经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常某某才感到事态严重。正在取保候审的常某某联系本律师,希望律师能为其辩护。本律师接受常某某委托后,立即前往法院联系承办法官进行阅卷。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应当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其中也应当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经过律师仔细阅卷发现案卷中根本没有常某某和冯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也没有常某某和隋某某的微信记录等客观性证据。案卷中能够指控常某某涉嫌犯罪的关键证据只有隋某某和冯某某的证人证言。这样就造成本案主要证据均为言词证据。言词证据会受到证人当时的感知条件、认知能力以及表达能力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且言词证据本身就具有缺陷,具有易变的特点,即使采取了相应的固定措施,仍然会存在变数。对本案言词证据的效力需要认真审视,如果不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那就是孤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2、在对本案案卷进行详细分析判断后,形成了如下辩护思路:本律师认为,公诉机关的有罪指控无法成立,相关证据根本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无法排出合理怀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无罪推定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大原则,在司法领域,无罪推定原则具体表现为特定的证据规则,通过证据规则来实现。任何一个刑事案件均不是凭借一个证据就能够认定,均是多份证据共同发挥作用,从而确定一个案件事实。在认定证据的过程中,存在一个由部分到整体的过程。首先要考虑单一的证据是否符合证据要求,对案件事实证明力的大小,然后再把所有证据放在系统之中,从整体的概念去评判,从而排出案件疑点。而在本案中,相关证据自相矛盾,而且相互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对关键性事实不能相互印证,根本无法排出合理怀疑,属于存疑案件。存疑案件同样应当适用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被告人犯罪,证据必须要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仅单个证据没有问题,证据和证据之间也应当相互印证。3、在形成上述辩护思路后,律师及时与办案法官沟通案情阐述律师意见,并认真准备庭审辩护材料,撰写了3300多字共计7页的《律师质证意见》、3790多字共计7页的《律师辩护意见》,还准备了包含50多个问题的《律师庭审发问提纲》。在本案开庭审理时,本律师据理力争,逐条逐项反驳公诉机关的指控,并将案卷材料中的相关疑点一一指出,取得了庭审辩护的良好效果。三、裁判结果: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对被告人常某某的起诉。后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本案中常某某主观上是否为故意购买假证及客观上是否实施或者促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都无法排出合理怀疑,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常某某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决定对常某某不起诉。最终,本律师为常某某无罪辩护成功!
    张田超律师 张田超律师
    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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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公司法法律知识
  • 长春公司法法律专辑
  • 注销营业执照简易流程
    注销营业执照简易流程
      注销营业执照简易流程是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并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等。注销营业执照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清税证明等。
    营业执照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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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何不同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何不同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二者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处理方法包括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有限公司股权变更需要的流程是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等。
    有限责任公司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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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被起诉会有的后果包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对公司形象产生影响等。公司被起诉的流程是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进行审查立案等。
    公司诉讼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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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的意思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举办从事社会公益的社会服务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区别包括工资待遇不同、性质不同等。
    事业单位改制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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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民营经济企业
    什么叫民营经济企业
      民营经济企业是指民间私人投资、经营并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民营经济企业跟私营企业的区别主要包括二者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明确概念不同、机制和产权不同等。
    民营企业改制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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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更换法人前后流程
    公司更换法人前后流程
      公司更换法人前后流程是公司提出法人代表变更申请、等待登记机关审核变更申请、登记机关对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核准表变更等。公司更换法人更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等。
    公司法人变更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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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那么境外投资?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
    投资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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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变更
    公司变更
    公司可以变更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公司变更的相关知识。
    公司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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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诉讼
    股东诉讼
    股东诉讼:1、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2、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自己的利益,向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人提起诉讼,该诉讼结果直接归属于股东。
    股东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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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关于财产审计
    离婚关于财产审计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还是属于个人,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对于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离婚关于财产审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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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
    一般个人担保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个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的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以及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等。
    担保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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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公司财产评估
    离婚公司财产评估
    离婚不是一定要财产评估,离婚财产评估一般是离婚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进行评估,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申请评估,法院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那么离婚公司财产评估?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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