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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签合同怎么办
,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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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理由怎么写
、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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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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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能休息几个月
功能正常的恢复状态,这时候就可以停止休息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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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租金后承租方不愿意支付租金可以解除合同!
司处承包了位于某县xxx水塘,约定每年租金5000元,承包期从201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2018年11月6日,某公司与朱某某达成协议并签订了《水塘承包合同》,将租赁费变更为每年40000元,朱某某需在每年的1月1日前一次性交齐当年承包费,否则,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水库承包权,同时在承包期内,朱某某所进行的基建工程项目需报某公司同意并备案。2018年11月7日,朱某某向某公司交纳承包费40000元;2020年8月8日,朱某某以转账方式向某公司支付承包费5000元;2021年4月7日,朱某某以转账方式向某公司支付5000元。另,朱某某在水塘坝上修建的彩钢房2020年12月21日已被拆除。因朱某某不愿意继续支付租金,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并要求朱某某按照每年40000元的标准支付租赁费。代理结果:本案中朱某某没有按约定支付租金,属于违约行为。双方的争议焦点是朱某某本人认为应当按照之前签订合同约定的每年5000元支付租金,但是某公司认为应当按照双方之后的协议约定履行合同,朱某某每年应当支付租金40000元。案件经过庭审,法院最终判令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并由朱某某按照每年40000元向某公司支付租金。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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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成功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之诉
商厦另一商铺所有人陈某以“该房屋已全部租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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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案中的遗产认定问题
之后将母亲接到市区居住两年。期间母亲索要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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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攻克鉴定结论
是,有些种植大户往往利用司法资源,借助诉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