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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毒品罪缓刑辩护
    分的液体,并向海关伪报成“精油”邮寄入境。5月23日,大连邮局海关对阎某所购邮包进行查验,1瓶液体中检出γ-羟丁酸成分。8月9日,大连邮局海关对阎某所购邮包进行查验,2瓶液体中检出γ-羟丁酸成分。阎某以上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涉嫌走私毒品罪。辩护思路辩护人自接受委托起,就积极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案情沟通,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充分表达自己的辩护思路,加深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印象。并在整个辩护过程中,与主办法官密切沟通,跟进案件办理进度,探讨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可能性。此案,辩护人首先从证据瑕疵的角度出发,结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认为该案中侦查机关对所涉毒品测量存在程序违法。即侦察机关在认定所涉包裹可能含有毒品成分的情况下,并未依据法定程序在犯罪嫌疑人和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对所涉物品进行称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此为重点论述了本案由于前置证据瑕疵导致据此作出的鉴定意见丧失合法性基础,应当予以排除该部分证据。另外,辩护人从被告人在该案的主观认识不足和客观未造成实际社会危害两方面进行重点分析。一方面被告人犯罪的认识可能性存在不足,即使其承认有使用该物品用于迷奸的想法,但从未针对过任何具体的人,即并无具体犯罪对象主观恶性小。另一方面,本案所涉毒品均没有使用且未流入社会,未产生社会危害性。其次,本案系新型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纯度极低,多混于饮料、食品中,应区别于传统毒品。对该类新型混合毒品的量刑应以其主要毒品成分为依据。最后,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且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辩护人同时向法庭列举了同类案件的缓刑判决,为法庭提供参考,要求法庭类案同判,以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判决。综上,辩护人从案卷中抽丝剥茧,发现证据取得方面存在瑕疵、证据认定不准确的问题,并以此为突破点,形成法律意见。结合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要件、以及新型毒品的特殊性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层层分析,通过法律思维及刑事判断逻辑形成了体系完整的辩护意见。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毒品的称量一般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在查获毒品的现场完成。第十三条:称量应当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场并有见证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制作称量笔录。对已经封装的毒品进行称量前,应当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场并有见证人的情况下拆封,并记录在称量笔录中。称量笔录应当由称量人、犯罪嫌疑人和见证人签名。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称量笔录中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隋晓军律师 隋晓军律师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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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建议一年 最终判决六个月
    ,非法吸收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丁某于2023年9月1日经传唤至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如实陈述了犯罪事实。【办案过程】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本案案卷、会见当事人、寻找本案突破点,形成辩护思路。本案初期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2年,经辩护人与检察官积极沟通,表达辩护人意见后,检察院出具的最终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年。在丁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辩护人仍全身心投入案件中,继续寻找可减轻量刑的突破口,通过与审判机关充分沟通,制定有针对性的辩护方案,在庭审中发表了有力的辩护意见,在法院判决下达前,辩护人积极与案件主办法官联系,主动跟进案件进展,与法官面谈案件的细节,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量刑上的减轻。【辩护要点】一、被告人丁某在本案中并不发挥主要作用。二、被告人丁某缺乏犯罪认识可能性,主观恶性较小。三、被告人丁某自愿认罪认罚。四、被告人丁某系自首、初犯、偶犯。【裁判结果】被告人丁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总结】本案案件最终取得了被告人及其家人都满意的结果,不仅仅体现了办案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更体现出沟通能力在案件办理中的重要性。在充分阅卷研究案情后,积极主动与司法人员进行沟通,据此建立良好的沟通模式传达有价值的观点。同时,要通过交流发现对方关心的问题,换位思考,才能顺利切入案件要害,找到案件可突破的关键点,取得理想辩护结果。【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子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隋晓军律师 隋晓军律师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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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有期徒刑八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12月被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月13日经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四十万元,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辩护过程“非法性”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质特征,虽然其本质与合法融资只有一字之差,但在刑事立法和刑事政策方面具有划分刑事法律界限的功能。鉴于“非法性”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非常容易导致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呈现模糊状态。虽然刑法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本质描述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可以避免其被扩大解释,使罪名的相对明确性得以保证。本案辩护意见正是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保护的法益出发,辨析犯罪的本质,避免将此类犯罪扩大化。正如上文所言,辩护人首先从罪刑法定的角度出发,厘清了“许可”和“批准”的区别,以免将打击范围进行拓展;再次,阐述了具有实体的投资公司并非虚构吸收存款人的钱款,再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重点论述张某在本案中客观上既没有危害行为,主观上也无危害的主观意志。在当时鼓励民营企业带动经济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下,实际经营人张某不了解专业的金融知识,无法判断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案发后主动停止营业,体现了被告人张某没有想通过该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的主观目的。在程序上,辩护人指出被告人张某上诉根本的原因,是由于张某从始至终全案认罪认罚,包括自首情节,案件在侦查阶段主动退脏,取得了20余人谅解,并且尚有能够收益的财产,被告人承诺积极退还,弥补损失的多种情节一审法院均未考虑,隋律师在案件二审审理过程中指出,一审法院在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为三年半的情况下,由于投资人的不断上访的行为干预司法,做出有期徒刑八年的量刑,属于严重不合理的判决,没有兼顾量刑的法定效益和社会效应。另外,在短时间内让被告人张某不丧失对财产的控制权,能够使张某积极退赃,更好保护百姓的权益。综上,辩护意见立足于罪名本质,将犯罪构成进行拆分辨析,后结合量刑情节又进行重点论述,将法理、法律、司法解释结合运用,从而使得辩护意见完整且充实,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最终经过二审合议庭审理,合议庭采纳辩护人的辩护观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将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年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实现了有效辩护,维护了当事人张某的合法权益。法律适用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5号)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四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第五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重情节”:(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第六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提起公诉后退赃退赔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隋晓军律师 隋晓军律师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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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库变泵房噪音不断,业主起诉搬离经典案例
    便打算购买一楼。在售楼处特别询问后,被告
    郎会君律师 郎会君律师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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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签合同退定金吗
    的。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属性。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所以原则上定金是不能退的,但如果是因对方的过失造成合同无法订立的,则可以主张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交完定金合同生效吗交完定金合同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快车提醒您,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合同定金比例规定合同定金比例规定:合同定金比例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王建华律师 王建华律师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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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车提醒您,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有以下两项的合同可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2)无权代理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二、合同无效有些什么法律后果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如何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出现约定情形或者法定解除情形的,解除权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王建华律师 王建华律师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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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代签字有效吗
    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委托书有什么内容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包括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委托期限;委托的原因;委托的权限范围;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房屋委托书不得含有委托设立遗嘱赠与等内容。三、单方终止委托合同的条件单方终止委托合同的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项规定中迟延履行的债务,未必是主要债务,但违约的程度要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王建华律师 王建华律师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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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单位是指哪些单位
    的国有企业是出口相关创汇的主要力量之一。一、国有企业单位是指哪些单位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二、国有企业单位的作用是什么法律快车提醒您,国有企业的作用:1.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虽然通过“抓大放小”,一部分国有中小企业以租赁、承包、售出、参股等方式向产权多元化转变。2.大型国有企业是抗衡跨国公司的主力军。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知名大型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进行了大规模的冲击,各种外国商品对国内商品的冲击更为剧烈。民营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在技术、质量和规模上的巨大差距,民营经济已无法与跨国公司竞争。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才是与跨国公司竞争的主力军。3.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在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冶金、有色、建材等重要产业中,中国七大汽车集团占全行业总产值的66%;嘉陵、北方、轻骑、晋城四大摩托车集团占全国总产量的一半;上海、东方、哈尔滨三大发电设备集团,提供国内电站设备的70%。4.大型国有企业仍是出口创汇的主要力量。1997年,国有企业出口收入超过外商投资企业,居全国领先地位。其中,大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将销售额的1%左右用于研发,有的达到2%。技术进步在国内工业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三、国有企业单位的地位如何国有企业的地位: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比较复杂。对我国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占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的50%以上。1978年改革开放前,甚至20世纪末,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持的对象。国有企业的建立,政府收入的大部分投入到国有企业中,导致了一大批国有企业的建立和出现。一些国有企业仍由原来的政府部门改制而来。例如,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原邮电部,改为电信局。后来,在上世纪90年代末,转型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电信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按相关法律登记注册,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贾晓鹭律师 贾晓鹭律师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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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溪房地产法律知识
  • 本溪房地产法律专辑
  • 邻里宅基地如何界定
    邻里宅基地如何界定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邻里宅基地如何界定这一问题。同时,我们将对宅基地使用期限进行探讨,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让我们一起走进宅基地的合法世界。
    宅基地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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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更换宅基地
    怎么更换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变更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变更的情形、必备材料和程序,帮助您更好地避免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宅基地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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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产权的年限有吗
    房改房产权的年限有吗
      本文介绍了房改房产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性质以及自动续期条款。关注房改房产权问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助于保障自身权益。继续阅读,与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一同探讨房改房产权吧。
    房改房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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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施工的处罚依据
    阻碍施工的处罚依据
      阻碍施工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多次阻工或行为过激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了解阻碍施工的处罚依据,有助于正确处理相关纠纷。
    工程施工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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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主死了房子如何过户
    房主死了房子如何过户
      房主死了房子如何过户?继承人需协商选定一人继承,放弃者需准备相关文件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书出具后,继承人可申请变更房权至名下,再与买方按买卖程序过户交易。
    房产过户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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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申请有什么条件
    廉租房申请有什么条件
      廉租房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户籍、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等。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并遵循一定流程。本文详细介绍了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和流程。
    经济适用房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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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拿了离婚证买房子
    拿了离婚证买房子
    再婚或者复婚的,要拿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要出示本人无配偶证明,再婚的就需要出示离婚证证明无配偶。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拿了离婚证买房子?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婚证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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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离婚析产费用
    房子离婚析产费用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具体过户费用包括契税按产价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2%;工本费20元。那么房子离婚析产费用?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房子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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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子算谁的
    离婚房子算谁的
    离婚房子归属的具体确定方式是: 1、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归购买房子的父或妻; 2、房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属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归产权登记一方。
    离婚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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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离婚可以买房吗
    刚离婚可以买房吗
    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离婚不影响买房,但是部分地区有购房资格限制,所以买房要具体参照当地的政策。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购房资格,有经济能力购买的是可以买房的。那么刚离婚可以买房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婚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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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结婚买房后离婚
    假结婚买房后离婚
    我国不承认假结婚的说法,只要依法登记结婚后买房的,无论其结婚目的,均不视为犯法行为,除非是当事人自己用伪造的离婚证件买房。如果伪造结婚证的,触犯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结婚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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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贷款房子孩子
    离婚贷款房子孩子
    离婚时房子原则上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孩子不参与分割,如果父母双方愿意将共同拥有的房子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属于父母对孩子的赠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离婚贷款房子孩子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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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房地产律师图文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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