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登记,外地申请者可以通过邮寄申请文件办理。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文件
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申请表
1、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签章应为原件。
鉴别材料
2、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3、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1、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