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合同事务文章 > 合同订立文章> 合同标的怎么写 合同标的有哪些法律风险

合同标的怎么写 合同标的有哪些法律风险

来源 :法律快车整合

2020-11-04

导读:“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当事人通过建立合同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1、“标的”条款的缺失导致合同不生效。2、合同标的约定不明引发合同纠纷。3、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4、当事人交易的实际标的与合同约定标的不一致导致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主张。
合同标的怎么写 合同标的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  合同标的怎么写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当事人通过建立合同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合同标的带来的法律风险

合同中的“标的”条款必须规定得准确、清晰、详实,否则,将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标的”条款的缺失导致合同不生效。

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果没有标的,就没有客体,合同关系也应不复存在。实践中涉及货物等有形物时,合同标的条款缺失的情况极为少见,但合同标的是某种权利、行为,且通过文字描述有一定困难时,就可能产生缺失合同标的条款的情况。

2、合同标的约定不明引发合同纠纷。

合同标的约定不明是合同标的条款最容易出现的一种法律风险。因为双方对合同标的描述的不准确,不具有唯一性,导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的情况较为常见。

3、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

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在实践中,因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买卖合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挂靠协议、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4、当事人交易的实际标的与合同约定标的不一致导致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主张。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时为实现特定的经营目的,并不一定采用最直接的交易形式。例如,企业为了获取某项资产(如不动产、采矿权等),因交易税费过高及或法律对特定资产转让条件的限制,故将直接购买该资产的交易模式转化为收购股权等其他方式以获得该资产。此时,对合同标的的准确描述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合同中就不仅仅需要考虑对股权的描述,同时需要将该项资产作为核心内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若该资产出现一些与预想不符的情况时,购买人将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股权购买合同。

三、为避免出现上述法律风险,在合同条款中对标的的描述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使用正确的标的名称

标的的名称,是指能使某种标的区别于其他标的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在合同中约定标的名称时应使用标的的正式名称,即标准学名,如没有标准学名则尽可能使用通用的名称,而且要用全称。标的名称的文字表述必须明确具体,尽可能使用符合国际标准或国际行业习惯的名称。若使用地方性的名称,或交易所涉的是某些特定的标的,交易双方应事先就标的名称的含义取得共识,并以词语解释、定义等方式明确标的特定的内涵或特定的构成条件。同时,还需注意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情况,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或配以必要的图片或描述性说明。

2、对标的进行限制性描述以使标的特定化

对标的的描述必须明确、具体,能确切反映交易标的特点,如只列明标的名称不够具体明确的,还须增加品种、商标、生产厂家、产地、型号、规格、等级、花色品种、是否为成套产品等具体内容,使标的特定化。

标的为无形财产或劳务、工作成果的,则可对权利(权益)内容进行描述,或描述获得标的一方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描述工作成果应达到的标准等,以使标的特定化。

3、 对标的的权利情况进行描述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当事人间的约定可能会使获得标的一方的权益行使受到限制。在此情况下,对标的的权利情况进行描述,除可使标的更特定化外,还可保护获得标的一方的权益。例如:

标的所涉及的知识一般不随标的转称权属,如交易双方对此有特定约定的,应在合同中给予明确。

买卖合同的标的上存在抵押权时,如交易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合同可能无效,买受人的权益将受损害;买卖合同的标的上存在租赁权时,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方购买标的后所有权的行使将会受到限制。此时,如合同中已对标的的权利状况进行了描述,既可固定交易时标的的现状,也是买卖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的书面依据。

4、 约定标的的数量或确定交易数量的方法

标的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之一,在买卖合同中属于合同成立应当具备的必要条款。

合同中,标的的数量要确切,应选择双方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我国国内买卖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国际上则通用公制、英制、美制三种不同的计量单位,因此在国际买卖中一定要明确说明所采用的计量制度。

5、如果是分期履行,应明确每一期所涉的数量。

如合同签订时,标的的数量尚不能确定,则可先约定一个暂估数量,同时约定交易过程中确定实际交易数量的方法。

合同中关于有关于标的的条款应当写得清晰详细,不然就会存在很多风险,小编也为大家列举了一些关于标的而引发的法律问题,比如说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引发合同纠纷,或者是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主张这些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小编为大家写出了一些解决的方法,比如说需要正确的使用标的名称或者对标的进行一些描述或,并且约定标的的数量质量等等。都是可以成功的避免一些标的条款引发的合同纠纷的。

阅读200
点赞300
关键词: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快速咨询
律师入驻
立即咨询律师(北京)

有问题?马上问律师,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9,082位在线律师

优选法律百科文章

精选法律知识

  • 库房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库房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库房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法律快车法律视频频道为您讲解库房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库房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等相关问题,并提供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详细>>

    律师11192次观看

  •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不成立有什么影响?法律快车法律语音问答频道专业律师为您讲解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不成立有什么影响等问题,您也可以在线咨询律师相关法律问题。 详细>>

    律师7838次收听

  • 商标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详细>>

    律师7389次阅读

  • 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格式合同

    作者:郭永军律师时间:2012-8-26摘要:目前市场上开发商所使用的购房合同,一般是国家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或者是各个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建设厅共同监制的。详细>>

    郭永军律师合同订立

  • 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格式合同在具有诸多益处的同时,其也有消极的一面特别是法律风险是不能回避的。那么格式合同里的免责条款以及特殊条款都有哪些风险呢?1.有违详细>>

    熊大明律师合同订立

2020

11/04

分享

顶部

有法律问题?马上问律师

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

9,082位在线律师

立即咨询
北京百科律师推荐
法律百科热门热词
党内警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
无牌无证电动
《中华人民共
身份证丢失怎
网络暴力的危
全国人民代表
超车事故都是
全国人民代表
5座汽车超载
最新法律咨询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和一个两轮电动车相撞,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事,但是他开了半个月假条要求我付误工费,这钱需要我出吗?

今天 01:40北京-北京

曹阳律师 夫妻没离婚,但是分居两年了。他给别人过,骗了我的钱用还吗

今天 01:14北京-北京

曹阳律师 刚结婚3个月,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退回吗

今天 01:14北京-北京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老北京牌方便面的生产日期容易被擦掉,正常吗?

今天 00:29北京-北京消费者权益

廊坊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我要咨询税务问题

2小时前 北京-北京公司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