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大多数职场人员在广州工作生活,都需要租房子。根据广州市公积金政策,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那么,广州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呢?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材料进行申请。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广州市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2、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3、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
4、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二、广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公积金需要提取的材料:
①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相应证明材料(详见第2点)。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②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2、租房提取的,每次申请公积金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租房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②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如果是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无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收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广州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3、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4、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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