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玉律师

杨春玉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汽车维修质量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问题

来源:杨春玉律师
发布时间:2009-07-24
人浏览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进入千家万户家中,而随之而来的是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案件逐年上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难点。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在实践审判中,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除了举证责任分配外,如何规范我国的汽车维修质量鉴定机构,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如何正确适用《民法通则》、《若干规定》,使其真正运用审判实践中,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也将需要一探索过程。正确解决好这些问题,积极而慎重地处理这些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案件,对于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首先参考一下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过程复杂的医疗服务纠纷

       由于《民法通则》和《证据规则》将医疗侵权纳入特殊侵权的范畴,故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举证能力较强的医疗服务机构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解决了适用一般举证责任分配情况下患方举证困难的问题,对于平衡医患关系,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是非常有益的,也更加符合社会公正的要求。

       医务人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这个职业对专业知识、职业注意义务、技术以及服务态度有特殊的要求,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到了上述专业注意义务,则该医疗机构可能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在无过错责任举证中,必须证明自己完全没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完全没有过错,那就要承担一定地责任,至于过错责任程度,决定地只能是责任的大小,而不能决定责任的有无。另外,医疗机构另一个需要证明的是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二、对比一下同样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过程复杂的汽车维修服务纠纷

       汽车维修服务同样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过程复杂,且维修费用动辄成千上万元,相对于的维修企业而言,车主往往同医疗纠纷中的患方一样处于弱势地位。除了专业知识和专业诊断设备的匮乏之外,由于标的物(送修的汽车、更换的总成和部件)事实上处于维修企业的控制之下,故在发生纠纷后,车主很难取得证据。因此不少车主在遭遇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时,往往自认倒霉,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同时在客观上纵容了不法维修者。对此,笔者建议广大车主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从现有法律规定看,审理此类汽车维修质量争议案件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举证责任适用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而汽车维修服务作为一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过程复杂的特殊类型服务项目,其对专业服务机构的要求更高,同时服务机构往往也会收取不菲的费用。因此,笔者建议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该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提供不出这种证明,则可以推定维修质量不合格。同时,笔者认为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应属于产品质量纠纷的范畴,因此托修方也可以“产品质量纠纷”为由,请求法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原则。当然作为原告的车主,也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向法庭提供维修合同、损失清单、发票等证据。

      另外,双方还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质量监督局。该机构会做出具有权威性的技术分析和事故鉴定报告。

      综上所述,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建议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纳入举证责任倒置范畴,以平衡车主和修理企业的权益,从而维护社会公正,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理念。

以上内容由杨春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杨春玉律师咨询。
杨春玉律师
杨春玉律师
帮助过 1453人好评:1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710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春玉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76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