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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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详解

来源:杨鹏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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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包括哪些?非法经营罪包括非法经营食盐、非法经营烟草制品、非法经营电信业务、非法经营出版物等。而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他们有各自的量刑标准,要分别介绍。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非法经营食盐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四、非法经营出版物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上不足600张(盒)的,为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升格量刑的特别规定】 
  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为有期徒刑的,重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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