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芳律师

汪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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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综合,征地拆迁

工伤赔偿明细表

来源:汪文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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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明细

根据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自201171日起赔偿明细:

主体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工伤

保险

基金

医疗费和康复费用

在工伤保险范围内实际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国家标准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完全不能自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标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标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当地政府规定标准(五级到十级享有)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劳动能力鉴定费

实际支出

用人单位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原标准,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备注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当地政府适时调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工资照发,第4个月开始停发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本人工资: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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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汪文芳
  • 执业律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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