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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来源:王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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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工伤条例》第14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机动车的其他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1)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或者加班加点后的上下班途中。

A.“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B.对上下班途中是否经过必经路线没有规定和要求,对认定工伤没有影响。

(2)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3)对于机动车事故是发生在城市街道还是其他道路上,以及职工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不承担责任,对认定工伤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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