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晓律师

李冬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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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单位无权对员工罚款

来源:李冬晓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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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李先生打电话咨询,说今天在上班时与同事发生争吵并骂了同事,被班组长罚款一百元,这样的话,等于一天的工作白干了,心理觉得亏的慌。同时想公司能罚款吗?

【解答内容】

我国现有法律没有授予用人单位有罚款权,以前虽然有一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是该条例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并且该条例已于2008年被废止。

目前,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惩罚,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只能根据合同约定对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形下从职工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而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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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冬晓
  • 执业律所: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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