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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虚假宣传该怎么处罚?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7-06 浏览量:0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产品销售渠道越来越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抛弃了诚实信用原则,夸大产品作用,进行虚假宣传。如:某知名网红雪糕品牌发布的“不加一滴水,纯纯牛乳香”,某家政公司在平台发布的“清华毕业生求职保姆阿姨管家”等虚假宣传内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那么企业进行虚假宣传会受到什么处罚,分为以下责任:

虚假宣传不同主体的责任

1.广告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55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小编总结

经营者销售的任何产品,都关乎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虚假宣传只会破坏品牌名誉,假的终究会被识破。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代言人,都要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否则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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