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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家属应知道的几个法律常识

非原创(吴勇波) 发布时间:2020-04-09 浏览量:0

刑事案件中家属应知道的几个法律常识

 

一、刑事案件如何委托辩护律师?

   1、委托人与律师接触首先要察看其《律师执业证》,谨防假律师、野律师及掮客、讼棍行骗;

2、与律师交谈时需注意了解其专业方向、执业经验、既往案例,并通过言谈交往判断其专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3、需注意选择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任何律师都有资格办理刑事案件,但擅长刑事案件的专业刑事律师较之其他专业律师或“万金油”型律师对于刑事诉讼程序、刑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于案件的处理会更游刃有余,相对效果当然也会更好;

4、委托辩护律师之后应与律师经常保持联系,了解案件进度、律师工作内容、会见当事人时间与频率、法律文书制作及提交等情况,此外还可以依法出席或旁听法庭审理及律师庭审辩护。

 

二、什么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了,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保证金统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收取和保管。

2、公安部公通字〔1997〕5号文《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其中,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四、刑事拘留后羁押最长期限是多长?

1、在侦查阶段:一般案件在拘留七天之内公安应当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拘留期可延长至30天,加检察院审查批捕期7天,共37天;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特殊经依法批准可延长至7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情况审查起诉期限是1个月,可延长半个月;期间可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每次可达1个月;用足审查起诉期限可达6.5月。

3、审判阶段:(1)、一审审判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般最长延长是6个月审结。

(2)、二审审判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一般最长延长是4个月审结。

综上所述,从侦查到一审判决,未经依法批准延期的,羁押期限最长为四个月零七天,经依法批准延期最长可达19.5个月之多。此外经全国人大特批的无羁押期限限制。

 

五、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所谓缓刑,是指法院对于部分案件被告人,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执行其刑罚。缓刑以其灵活的适用条件,广泛的适用范围,在轻罪案件中被大量运用,更由于其监外执行的特性,为广大被告人所追求,同时也是律师们在许多案件中积极追求的目标。

缓刑适用范围:1.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累犯不适用于缓刑。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成年人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难以适用缓刑;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是考虑缓刑的重要情节。

缓刑的考验期限:1,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3,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4,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

六、刑事案件判决生效之后还有途径减轻刑事责任吗?

1、生效刑事判决确有错误的,可通过申诉谋求再审、改判;

2、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3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4、监外执行与保外就医: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七、死刑复核程序是否可以聘请律师?

可以聘请律师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书时,应当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阶段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并将告知情况记入宣判笔录等。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应当自接受委托或者受指派之日起十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手续,并自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一个半月内提交辩护意见。在司法实践中,一旦被告人被二审法院确定为死刑,案件进入复核阶段后,被告人一般不再享有与律师会见的权利。

 

八、家属怎样才能见到被羁押的亲友?

在刑事案件没有审判终结前,家属、亲友会见被羁押的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予允许。可以委托律师与之见面,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的律师可以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家属、亲友也可与嫌疑人、被告人通信,但信件一般需要经过检查方能交付,内容不得涉及案情。刑事判决生效之后,家属、亲友可依《监狱法》的规定会见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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