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
来源:王小庆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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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1)户民初字第00900
原告(反诉被告)某
委托代理人王小庆,陕西鼎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某
原被告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判决:
一、原被告签订的转让合同有效,依法解除;
二、被告判决生效十日后返还拉面馆及配套设施于原告;
三、原告补偿被告30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审判员:卜凯峰
该案支持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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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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