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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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需注意什么?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8-13 浏览量:0
工程承包合同需注意的事项是:注意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责任及索赔、保修责任等条款;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承包合同欠款需要如下证据: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
1.合同主体不合格。
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