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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降低工伤赔偿风险


      工伤事故是每一个企业都会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减轻企业的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国家便推出了工伤保险制度,要求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但,此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两大缺点导致企业的购买意愿降低,甚至不愿购买,缺点1、购买工伤保险的费用偏高,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如果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需要购买全部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企业、职工都需要担负一定的费用,费用偏高,这导致很多企业、职工不愿意购买,特别是农村户籍的职工,缺点2、部分用工岗位的职工流动性大,在岗时间偏短,如果完全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工作量偏大,很多情况下,职工入职很长时间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还未办理完毕,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完全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有苦难言。

      商业保险公司基于工伤保险存在的上述缺点便推出了雇主责任险这款保险产品,雇主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员工雇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受雇用期间,因下列情形所致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二)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事故伤害;(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五)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因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七)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单位后旧伤复发;(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雇主责任险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范围与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几乎一致,雇主责任险关于伤残赔偿、死亡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伤残赔偿比例,死亡及一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比例是100%,二级至十级的伤残赔偿比例由双方约定确定,伤残评定标准与工伤的伤残评定标准一致。企业可以根据法定的工伤伤残、死亡赔偿数额来选择具体的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伤残赔偿比例,以便雇主责任险能够将企业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完全代替。此外,雇主责任险属于限定人数不限定人员的团体险,可以随时申请更换被保险员工,只要将需要删除、新增的被保险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提交保险公司,次日的零点就可以生效。雇主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与工伤保险的理赔范围基本是一致的,是一款很好的工伤保险的替代保险。

 

 

孙百勇律师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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