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吗?
来源:王海琴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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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为:由被告所在地管辖,包括户口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指的是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因此,离婚当事人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地,但是在本地居住满一年,是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的,但是不可以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管辖法律规定的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因此,对于户口在外地的居民只能通过起诉办理离婚,当然,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很短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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