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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来源:马晓胜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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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欺诈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欺诈和诈骗有以下区别:

  1.目的不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民事欺诈的直接目的是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最终目的是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经济利益。

  2.手段不同。民事欺诈只有辅助欺骗行为,诈骗有核心欺骗行为。民事欺诈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是订立合同的辅助手段,可称为辅助欺骗行为,行为人与他人签订、履行合同本身不是欺骗。

  3.法律关系不同。民事欺诈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诈骗行为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因诈骗行为而形成合同法律关系。

  4.民事救济的可能性不同。因民事欺诈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被欺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

  5.法律后果不同。诈骗行为应受治安行政法或刑法制裁,民事欺诈受民法调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未达数额较大的,应受治安处罚。

  二、诈骗和欺诈的后果是什么

  诈骗和欺诈的后果是:

  1.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各自返还财产,欺诈行为一方赔偿对方的损失。因此,欺诈行为虽然也是违法的,但其严重程度仍然在民事违法的限度之内。

  法律快车提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欺诈的界定 :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法律快车提醒,从构成要件角度看,包含了四层意思:

  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2.实施了欺诈行为,而欺诈行为又可以分为作为的欺诈行为即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和不作为的欺诈行为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3.相对方因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4.相对方的错误意思表示和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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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胜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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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马晓胜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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