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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后需承担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12 浏览量:0

  一、婚内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后需承担吗

  婚内债务不知情属于共同债务需要承担,由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不知情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不知情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婚内债务一方不知情,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是需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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