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律师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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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宁波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公司企业

离婚,房子怎么分?

来源:王艳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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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为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房屋如何处理?

1.双方均要房屋的,可以双方竞价,价高者得。

2.一方要房屋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3.双方都不要房屋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处理,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还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何处理?

对还没有产权证的房屋,若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不会判决房屋的归属,但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三、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按揭还款的,该房屋如何处理?

1.此类房屋一般登记在婚前购房者名下,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上述协商不成,该房屋所有权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按照平分原则处理,具体处理方式看个案所涉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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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218号金融大厦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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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艳
  • 执业律所: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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