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东莞市xx区花园水西路x号松座中座xxx房,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张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xx乡xx村xx组,身份证号码:。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及利息84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捌仟元整)。

2、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2012年10月14日,被告张某某因为开厂,从原告李某某处借到人民币现金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约定有借款利息,到2014年9月底应还原告本金加利息共计人民币848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捌仟元整)。2014年10月原告多次催被告返还此款,被告总是找各种理由不履行还款义务,总是一拖再拖。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了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原告特向你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决。


此致

宣汉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