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取保候审?
来源:李建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29
人浏览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
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以上内容由李建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建成律师咨询。
李建成律师
帮助过 559772人好评:3706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6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