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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高洁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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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一位业主家中被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但很遗憾没有当场抓住窃贼,业主丢失约价值约一万元的物品,案件正在侦破之中。业主认为,自己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保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失窃的财物。那么物业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呢?

律师解答: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务义务。

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在保安措施和防范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和过失,尽到了管理、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就不应承担案外人犯罪行为所致的损害结果的民事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理解为是对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的维持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进行管理,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物业公司也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业主住宅内的财产被盗不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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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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