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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走一个什么程序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量:0


  想必大家都知道,夫妻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如果要想离婚就必须遵守相关的程序才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是想离就可以离的,现在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理离婚,也有人问离婚要走一个什么程序

  一、离婚要走一个什么程序

  (一)协议离婚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关于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1、不足两周岁的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等。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其中,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孩子在十周岁以上的抚养权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三、父母离婚孩子有权分割财产吗

  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

  协议离婚的手续,起诉离婚的程序都了解了,如果实在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有经济条件,可以聘请律师代理,增加离婚诉讼的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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