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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车?

来源:刘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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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车

    老张这几年都很郁闷,也可以说这郁闷已经有四五年了。2005年4月,老张花了七八万块钱买了辆车龄仅仅一年的出租车,结果没兴奋二十天,就在运营的路上被法院执行局的人给拦住了,执行局的人一脸严肃地告诉一脸惊讶的老张——这车是已经被抵押,现在要依法查扣,下一步要拍卖。可以想象老张听到这个消息的傻眼表情,从出租车公司和司机手中买来的车怎么就变成了被抵押车辆?而且是在04年车就被抵押了?

    老张赶紧找到出租车公司和那个卖车的司机,结果司机说,是啊,车是被抵押的,04年5月就被公司抵押了,注意,是公司抵押了,你给我的钱我也没有了,要退车,没门。那好,那老张就接着找公司,公司回答的更干脆:车辆是在04年5月份由公司给一个人做了抵押担保,可04年8月份又卖给司机了,你和司机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我们无关。

     老张就奇怪了,当初签订买卖车辆合同的时候,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可都没有说车辆是抵押车啊,况且,你出租车公司作为丙方参与了买卖车辆的合同签订,怎么现在说又和你公司没关系啦?

于是,对法律还抱有一线希望的老张开始了诉讼之路,老张的诉求很简单,要求出租车公司或者该车的司机给我退款,车辆我还给你们就行,抑或是公司和司机一起连带给我退款,至于公司和司机之间的买卖车辆关系、公司把车辆早已抵押的关系与我无关。

    让老张没想到的是,这个官司一打就是5年,直到今年今月的今天,还是在法院一审阶段。5年来,这个案件已经经过了县法院的一审,然后双方均不服一审,都上诉到中院。中院嫌烫手山芋,发回重审,改判、然后再不服判决,然后再发回重审,现在,庭已经开过了,案子还在县法院搁着。我是老张的二次上诉的代理人,老张找我代理的理由是,县里就两个律师事务所,跟县法院或多或少都有利害关系,前两次的审理,都由于各方面的影响使他对县里的律师彻底丧失了信心。所以,到南阳市区里找一个律师,不会受到干扰影响。

      其实,案子经过了四次审理,基本案情已经明晰,老张作为原告和作为共同被告的出租车公司、司机都已经没有新的证据提交。只是老张就是不认这个输,明明我占理的事干嘛判我输?出租车公司更是不会让,还有几辆出租车同样也被抵押了,要是这个官司输了,以后的赔钱麻烦不断,况且,出租车公司老板的面子往哪搁?

     基本的案情是,出租车公司于2004年4月购置了20辆出租车在县城搞营运。2004年5月为案外人李某担保了在银行的贷款,不管里头有啥猫腻,总之是李某的贷款还不上了,车被查封了,是活封,即可以上路运营,但不能转卖或者再次抵押,出租车公司和原承包司机还就是把车辆带牌照卖给了老张。

就这样一个明显是无效合同的案件,竟然被一个据称在县城内公检法横趟的出租车公司老板给玩死了,事实就一个,判决各不相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有效合同,合同法上的各种定义被同一个法院不同法官分别阐述成不同风景,各种赔偿项目更是五花八门,最离奇的竟然还有判决老张赔偿出租车公司的营运费,意思就是老张受骗买了不能买卖的出租车,还被迫无奈交了部分执行款,就是认可出租车被查封的事实了,也就是认可购车合同了,而且老张也开了出租车,就得返还给出租车公司营运费,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老张找到我的时候就说的很明白,就没指望在那个县城里打赢这场官司,果不其然,案件已经民庭转了个遍,连重新组成合议庭的人选都找不到,只好放到一个乡镇法庭,那老板果然手眼通神,不知道往法庭塞了多少银子,判决下来,双方各付债务,基本属于互不给钱。老张比我还平静,没事,咱继续往中院上诉,都习惯了,不公了还有高院嘛。打官司打到这个份上,已经不是仅凭钱来解决的了的。

案子分到中院,前后跑了不下20趟跟法官沟通案件事实情况、阐述法理,结果,判决老张胜诉,但很勉强,认可了合同无效,但老张仅仅得到了部分赔偿,老张很无奈,我也很无奈,里面的纠结的人情世故、力量博弈已经不是我能掌控的。不要说法律就尊严公正,同一个案件同一个法院不同法官判决都会不同,现实是判决上落名字的不审案,没名字的来定案,还有和谐、稳定、大局政策这些虚幻飘渺冠冕堂皇的口号,还有政法委、组织部、纪委这些最神秘又实实在在存在并且能左右大局的有关部门。法官办案战战兢兢、律师接案如履薄冰,个人只是这场官民游戏中微不足道的小黄豆。

    老张说终审判决还是有点不满意,想申诉,我钦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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