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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转为县城非农业户口承包地不收回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4-01-20 浏览量:0

按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取得承包地。也就是说,只要是农民,原则上必须是要有承包地的。

一般来说,是否属于农民是以是否有该村户口来认定的。如果有该村户口,那么属于村民;反之,则不属于。如果不属于村民,那么集体可以将其承包地收回。

    但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在实践中有的村民因为各种原因将户口转为县城非农业户口,这种情况下村集体仍不能把承包地收回。如果村集体把承包地收回,那么权利被侵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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