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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是证明产权所有的唯一依据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3-10-05 浏览量:0

一般来说,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房屋的产权就归谁所有。例如,房屋拆迁中,如果房产证登记甲的名字,那么被拆迁人就是甲,以后安置的房屋也是归甲所有。

但是,这只是针对没有其他证明,只有房产证的情况。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产权的归属另有其人,那么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产权的归属。例如,房屋登记的产权人是甲,但是该房屋实际出资人是乙,那么房屋的产权人就是乙,不能因为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甲,就认定甲是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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