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工程款律师 谈济南建筑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纠纷案例

济南建筑工程款律师 谈济南建筑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纠纷案例济南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解答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咨询,济南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代理建筑工程分包工程款纠纷诉讼业务,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欠款12000元及相应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27月份,原告和被告合伙承包的南水北调东毛行段工程,2012年完工结算时,被告及其他两名合伙人瞒着原告进行结算,工程款被被告及xx取走。事后,原告找到被告,经核算,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14000元,被告于201328日给原告出具14000元欠条,说6个月立即支付,否则按二分利息计算。但从20138月份以来,经原告无数次催要,被告只在2015414日支付2000元,拒不再支付。原告无奈,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

 

济南建筑工程款律师 谈济南建筑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纠纷---被告辩称

被告xx辩称,xx不进行偿还欠款,是原告强迫被告打的欠条,因原告对象住院,被告于2015年下半年给的原告2000元。

 

原告xx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交欠条一张,证明该欠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及被告欠款的事实。

 

被告xx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被告称该欠条是原告xx强迫其签的字。

 

济南建筑工程款律师 谈济南建筑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纠纷---法院认为

经审核,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合意,以及被告欠款的事实,综上,原告提交的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法院予以采信。

 

经审理查明,20127月,原告与被告一起做许庄街道毛行段南水北调土方工程,且工程已经结算完毕。201328日被告向原告出具14000元欠条一张,被告于2015414日支付2000元,被告xx尚欠原告xx12000元。

 

法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原、被告之间发生债务关系,经双方对欠款的清算后确定的欠款数额,是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是对以上欠款经核算做出的债务凭证,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被告以欠条系被迫所签,拒绝还款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2000元,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因欠条未约定利息,对其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济南建筑工程款律师 谈济南建筑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纠纷---裁判结果

一、被告xx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xx欠款本金12000元及利息(自201328起至本判决生效给付期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xx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