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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俊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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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免费咨询当事人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唐俊凌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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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免费解答中遇到的困惑

——致免费咨询当事人的一封公开信

午夜,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朦朦胧胧中不耐烦地将来电挂断。一分钟后,手机铃声再次执著地响起,手机显示——12点40分,一个数千里之外的城市的手机号码。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喂,是唐律师吗,我想咨询一下计划生育二胎的政策。”顿时,很无语。睡意全无!自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需要休息,因此不得不严肃地数落了对方几句,而拒绝了回答他的问题。他的问题我现在是不会解答的了。但我的问题呢,为什么我如鲠在喉、睡意全无?不过是一个没有生活常识的当事人而矣,有必要如此郁闷吗?

但是,我依然无法入睡。我困惑的是,当事人眼中的律师到底应该是怎样的?

我是经常接到午夜之后凌晨六点前的咨询电话的,并且所咨询的问题大多并不紧迫。倘若是交通事故的现场,我或可理解,但偏巧是一些计划生育、孩子上户口、驾照扣分等等方面的琐事。据以推理,部分当事人眼中的律师或许是一个需要二十四小时分担他烦恼的闲人,又或者是一个需要分担他失眠痛苦的病人。当然,这样的当事人可能第二天就忘记了他的烦恼,生活步入正轨,而我却可能接到了新的半夜三更来的咨询电话,不胜悲凉。

现实生活中,不少的当事人获取了我的QQ号码,于是在那里留下咨询问题。碰巧我挤出了时间加以回复,也碰巧这个朋友在线,于是这个朋友便有一搭没一搭地问,一会儿她不告而别下线了,一会儿她又上线,为了提高效率我不断问她,“你还在吗?”好象我在求她,“妹子,你遇到了麻烦事,我请求来帮你解决!”其实,我很想问她,我能挤出时间上QQ很不容易,你为何不好好珍惜?你也知道律师忙,事情多,工作节奏快,QQ是节奏非常慢的交流,为何不选择打电话直接咨询呢?

因为在所有的咨询中,如果不能当面来律师事务所咨询,我是比较愿意电话解答咨询的。即使开庭或开车,来电我无法接听,我多半会事后会将电话打回去,这多少体现我的专业素养与诚信品格。有时,我也会在QQ里直接要对方的电话号码,然后被迫主动打过去,这并不是我稀缺案源,而是我不想浪费双方的宝贵时间,更不想让当事人觉得我傲慢。

当事人觉得我傲慢的事件的确是有的。有一次,一个当事人给我发来手机短信,问我是不是律师并问驾照增驾的事,我没有理睬。过了几天他把短信重发了一遍,然后就发来了带有攻击性的短信,“问的问题你都不解答,你当什么律师,你不配当律师……”这是活生生的现实,绝非杜撰。当时,我很想找到这个当事人当面质问他,大哥,我收你钱了吗?你连一个电话都啥不得打,而我回个短信还要出一毛钱资费,我欠你的么?就算你的案件有价值我也不会主动去求你把案件交给我办,更何况你的咨询并没有价值。我不稀缺案源,也还没有没落到到处询问陌生人,问他有没有官司要打的地步。简直不可理喻!但我毕竟没有失去理智,很诚恳地回了个短信道歉,并建议他咨询车管所。这样的当事人是没有必要和他计较的,如果计较反而显得自己和他的素质一样了!

好的律师真的不会稀缺案源。一部分当事人打个电话,问我有没有时间,并邀请我到某个茶楼或餐馆想咨询我一些法律问题。诚然,当事人是善意的,从茶楼或餐馆必然消费的角度来说对律师也保持了尊重,但我多半会予以婉拒。其一,所谓无功不受禄,既然属于免费提供法律咨询,那么我是不便讨扰这样的场合,让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开支的。其二,在没有正式建立委托关系之前,我需要谨守自己的职业底线,当事人虽然是邀请,但我觉得是安排,尤如医生出诊或120急救,吃人嘴短之后是不好要出诊费用的,而不要似乎又觉得自己很贱,没有丝毫市场价值,象乞丐稀罕那点免费茶饭一样。其三,还是吃人嘴短,如果真要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律师费就不好协商了,更有甚者,从出门接待咨询来说,是否意味着我稀缺案源,我的专业水准在当事人心里是否会大打折扣。其四,律师办公室都是私密空间,律师也有保守当事人秘密的操守,为什么不到我办公室来谈呢?鉴于上述种种理由,所以我不得不婉拒。至于建立了委托关系之后,基于案件需要律师调查收集证据的,我会欣然接受当事人合理的工作安排,而即使当事人不安排,我也会主动去履行自己职责。这也是我至今没有受到当事人投诉,并得到认可与肯定的根基。

截止目前,就我接受委托的经验来分析,除了异地委托的当事人通过快递来成功办理委托之外,更多的当事人与律师的信任互增来自于当面咨询。而恰恰因为看重当事人需要当面咨询律师的诚意因素,我才往往受到预约愚弄。本身是有一些急需要处理的事宜的,但接到当事人的预约后,我往往会对时间进行调整,做出新的统筹安排。结果偏有一种人,真是望眼欲穿不见伊来,回个电话吧,“噢,唐律师,我因为有点事没有过去,下次再约你吧。”周末休息时也是一样,“唐律师,我平常上班没有时间,请您下午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去一趟,我当面咨询一下。”其后又是,“哎呀,我孩子回来了,下次再约吧。”还有下次么?不是你需要当面咨询律师又表现得那么急切么?计划有变为什么不电话通知一下,律师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偶么?

面对预约愚弄,我都会隐忍而不会去过多地责备当事人,因为我愿意帮助更多真正急切需要帮助的人。一次,有个当事人遇到了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他想让我到交警队去一趟,而我因为在就近的法院刚办完事就去了。与交警交涉完后当事人很感激,要请我吃饭。我告诉他先把住院的亲属照顾好,不必太客气。他要给我红包我也婉拒了,于是他告诉我如果打官司一定会找我。一年过去了,我也淡忘了这样事。有一天,他来到律师事务所,告诉我他委托的律师如何如何不好,他的官司现在如何如何被动,他很后悔没有委托我来办理,并真诚希望我来代理他打上诉官司。我当场直接拒绝了他。因为他始终也不明白,虽然律师属于服务行业,他有权选择律师,但律师也有是否选择他的权利。且不说原来的律师是否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单就说这样的夹生饭才又想起曾经给予他无私帮助的律师,这一点我是不能接受的。聊以自慰的是,我不后悔曾经的无私付出,因为他在当时是一个急切需要帮助的人,而事后我更确定了我的价值认证。

其实,很多另类的当事人不一而足,而我所接触的大部分当事人是通情达理且素质很高的,比如打电话时问一下是否方便、容易遗忘的信息通过短信告知、临时有变的预约及时取消……当然,我应该感谢所有当事人。而我尤其应该感谢那些对我信任,对我认可,并将案件委托给我办理的当事人,毕竟他们是我的衣食父母。也正因为把每一个当事人作为自己的衣食父母,在平常紧张而繁忙的工作中我才不敢有一丝懈怠,唯恐不慎而有损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天我要把工作日志一丝不苟地记录下来,每周末我把上周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把下周工作计划进行详尽的安排,确保手头的案件都能兼顾到。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我的目的很单纯,希望每一桩代理的案件,都能够给当事人一份满意而优异的答卷!

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唐俊凌律师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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