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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首付男方出,贷款一起还 离婚了,房子该归谁?

来源:陈宁律师
发布时间:20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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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男方出,贷款一起还

离婚了,房子该归谁?



  一对男女结婚之后不久又闹离婚。可两人婚后用男子的婚前积蓄支付首付、又由两人共同还贷的房子却成了争夺的焦点。

  王某是我市某海运公司的船员,2007年末,他通过交友网站结识了女教师毕某,两人开始频繁交往。2008年1月中旬,毕某羞涩地告诉王某,她怀孕了。王某当即向毕某求婚。随后,两人开始紧锣密鼓地安排买房和结婚事宜。

  为了买房,王某于2008年1月下旬取出30万元存入毕某的银行卡中。当年3月5日,王某与毕某登记结婚。当月28日,王某将原有住房以25.4万元 卖出。当年4月中旬,两人贷款购房,毕某从其卡上取出27万余元存入王某的银行卡中,再加上王某卖房的钱,交了首付,随后两人共同还贷。

  结婚后王某发现,毕某根本没有怀孕,只是为了与其结婚才撒的谎。后来,过了一段时间,王某最终提出离婚,毕某表示同意。

  可两人在新房的归属问题上却发生了争执,只得诉至法院。庭审中,王某表示,新房的首付款是用他个人的婚前积蓄支付的,所以该房是他的个人财产。可毕某却说,该房是两人婚后共同财产,因为王某在两人结婚登记前已将30万存入她的银行卡中,这是婚前赠与行为。所以,首付款里有27万是她拿的。

  日前,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涉案房屋归原告王某所有,原告将已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一半返给被告毕某。B08b金水 记者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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