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利明律师

贾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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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告人黄某盗窃案成功辩护

来源:贾利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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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黄某盗窃价值近8万元的财物,经审理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黄某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很满意。

 

黄某涉嫌盗窃一案

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黄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黄某同意,由我担任本案被告人黄某的一审辩护人。通过庭前多次会见被告人黄某,查阅本案卷宗材料,结合今日庭审,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现辩护人就对被告人黄某量刑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从犯。

被告人黄某在2010420日在与几个老乡吃夜宵时,其他几个老乡有盗窃的意图,由于被告人黄某法律意思淡薄,在生活比较拮据的情况下,无知地冲动地跟随其他几个老乡去了。在去之前,被告人黄某根本不知道去偷什么,到哪里去偷。只是比较愚蠢地认为去小偷小摸,事后能分点钱,根本不知道会犯罪。辩护在会见被告人黄某时,被告人黄某一再强调,如果知道会犯罪,其根本不会跟随他们一起去。,去的时候,只知道去小偷小摸。在被告人黄某与其他几个老乡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告人黄某在外面望风。至于其他几个老乡要偷什么,偷多少,被告人黄某不知道,也掌控不了。被告人黄某的望风行为是对几个老乡的盗窃行为提供了帮助,应认定为从犯。当然辩护人并不否认被告人黄某的望风行为为其他几个老乡盗窃提供的作用。在本案中盗窃的采点和仓库的租赁,被告人黄某平时在江苏昆山根本不知晓此事。本案盗窃所用工具和车辆都不是被告人黄某提供的,赃物也不是由被告人黄某处理。辩护人认为,本案其他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但仍应区分本案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在共同犯罪的作用大小,应认定被告人黄某是从犯。

二,被告人黄某系初犯偶犯,犯罪的主观恶意不大。

被告人黄某在2010420日在与几个老乡吃夜宵时,其他几个老乡有盗窃的意图,由于被告人黄某法律意思淡薄,在生活比较拮据的情况下,无知地冲动地跟随其他几个老乡去了。在去之前,被告人黄某根本不知道去偷什么,到哪里去偷。只是比较愚蠢地认为去小偷小摸,事后能分点钱,根本不知道会犯罪。辩护在会见被告人黄某时,被告人黄某一再强调,如果知道会犯罪,其根本不会跟随他们一起去,去的时候,只知道去小偷小摸。在被告人黄某与其他几个老乡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告人黄某在外面望风。至于其他几个老乡要偷什么,偷多少,被告人黄某不知道,也掌控不了。

被告人黄某,平时有正当的工作,一直在江苏做运输生意,帮人接送和拉货。他还办好了客运资格证,准备开出租车(公安卷46页),况且被告人黄某在200710月曾发生过严重的交通事故,身体受重伤治疗恢复不久。从这一点看,被告人黄某不象其他涉嫌盗窃案犯一样有强烈的不劳而获想法。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黄某时,其讲其之所以冲动跟去了,因为那段时间在江苏昆山运输生意不太好,跑运输的车辆刚刚卖掉,生活很拮据,所以就愚蠢地跟去了。当然,辩护人认为不能因为生活拮据就可以犯罪,也不能因此就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辩护人认为从这一点来看,被告人黄某是偶然走上犯罪道路,被告人黄某相对主观恶性较小。从今天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黄某主观上一直以来认为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得到合法的收入的,今天庭审中被告人黄某表示在今后一定要通过劳动来弥补对社会对家庭造成的影响。

三,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悔罪态度强烈。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从无反复,把自己的行为彻底交代清楚,把2010420日发生的事情的细节问题讲得清清楚楚,(公安卷39--40页)如“车子熄火后推进去”等,而本案被告人赵涛只是一味地避重就轻,把责任往其他人身上推。在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与被告人赵涛供述不一致的地方,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黄某的供述更为可信。在辩护多次会见被告人黄某时,其十分后悔自己的行为,表示以后再也不干违法的事,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名。

四,本案被告人黄某所涉盗窃赃物全部追回,尚未对被害人造成损失。

五,被告人黄某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其家庭比较困难,家里父母年岁已高,还有二个儿子,一个5岁,一个3岁,被告人黄某是家里的重要生活来源,现被告人黄某,十分后悔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同时十分后悔自己给家庭带来的影响,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以弥补对社会对家庭的影响。被告人黄某家属一直来无法接受平时表现良好的黄某走上犯罪道路,现表示也要帮助被告人黄某一起改正错误,请求法庭对被告人黄某从轻处罚,给予被告人黄某重新做人的机会,并愿意配合司法机关交纳罚金。

综上,被告人黄某平时表现良好,偶然走上犯罪道路,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较轻,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悔罪态度强烈。被告人黄某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从宽处罚的相关规定。请求法庭在结合被告人黄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从轻或减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望法庭采纳!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贾利明               律师

                                           20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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