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均律师

林均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保险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

132-0576-1857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最新的减刑、假释司法解释

来源:林均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02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已于2019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 

(2019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3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9〕6号



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依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补充规定如下:

第一条 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

第二条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

第三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第四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六个月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以上二十四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第五条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时可以不受上述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第六条 对本规定所指贪污贿赂罪犯适用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内容由林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林均律师咨询。
林均律师
林均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7259人好评:5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七层B区
132-0576-1857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林均
  • 执业律所: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10*********83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32-0576-1857
  • 地  址:
    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七层B区